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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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sjc_ckd 发布时间:2015-10-13审计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职责是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包括不限于以下具体职责:
1.财务预决算及收支审计。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决算、收支等经济活动、专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2.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对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校内修缮工程等审计。
3.政策跟踪审计。对学校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4. 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对学校各类专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结果审签或对学校委托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5.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学校领导批准,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对干部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评审或审计。
7.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8.完成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